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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2024年05月02日 星期四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法律援助法实施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办法》共30条,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监管场所在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的工作职责,提出要优化多举措保障,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告知变更开庭日期、强制措施或者羁押场所等重要信息,在法定时限内规范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为法律援助人员会见、阅卷、了解案情等提供便利,保障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职。
据了解,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已在检察机关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1760余个,天津、重庆、云南等地检察机关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经济日报记者 康琼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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